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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儿童的音乐教育(下)

——汪爱丽的幼儿韵律活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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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爱丽将幼儿园音乐教育韵律活动定义为:“随音乐而进行的各种有节奏的身体动作。”她认为动作是婴幼儿认识周围世界的重要工具之一,也是幼儿感受、认识、表达音乐的重要工具。因此,幼儿园韵律活动的开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韵律活动的类型及幼儿节奏感的发展特点

汪爱丽不仅根据幼儿动作的不同对韵律活动进行了分类,还对幼儿节奏感的发展进行了阶段划分。(剩余535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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