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试验汽车案件的法律适用与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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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试验汽车经过极限性能测试后稳定性与安全性严重受损,而买卖拼装修整后的试验汽车案件时有发生。准确认定此类行为的性质,需综合考量关联罪名的立法原意、审查犯罪手段与犯罪目的之间是否存在牵连关系,从实质化层面认定相关行为是否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在犯罪数额的认定上,核心在于审查涉案车辆的拼装修整行为是否以交易为目的,对于已具备实际上路行驶性能的车辆,无论是否伴随伪造合格证、注册登记上牌等行为,均应纳入犯罪数额。(剩余686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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