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机会型受贿犯罪及数额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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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商业机会型受贿因其获利需依赖后续变现行为,存在不确定性,故对于罪与非罪以及犯罪数额的认定常存在争议。从体系解释的角度,商业机会可以认定为财产性利益,商业机会型受贿具有权钱交易的实质,应纳入贿赂犯罪的规制范围。由于受贿的故意指向商业机会变现后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依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可以商业机会变现后的获利数额认定受贿数额。(剩余673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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