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地质灾害铁路运输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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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涉地质灾害铁路运输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存在铁路企业与行政部门职责边界模糊、铁路企业内部管理架构复杂及外部协同不畅等问题。针对铁路沿线地质灾害事前预防不足、事后处置滞后等情况,铁路检察机关通过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县级以上政府强化统筹协调,消除安全隐患。深化“双段长”制度与检察职能融合,搭建政企协作平台,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优势,增强各方责任主体的风险预防意识,提升铁路安全治理效能。(剩余525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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