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破解长江流域河道保护“公地悲剧”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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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河道是水资源的载体,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长江流域违法侵占河道影响行洪安全、污染环境等问题,行政机关经检察建议督促后,仍未有效整改的,检察机关应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裁判生效后,检察机关应持续跟进监督确保整改到位,通过法治方式破解长江流域河道保护“公地悲剧”,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剩余42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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