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位制度的法国模式:特点与争议

——以专业博士学位设置为中心的考察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2024年4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学位法》明确我国实行“三级两类”的学位体系制度,将专业博士学位发展提升到了法律层面。可以说,发展专业博士学位、推进博士生分类培养,已经成为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走向。从世界范围看,一些属于盎格鲁—撒克逊体系的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早已形成了成熟的分类培养模式。(剩余18659字)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