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企业合规“双不起诉”制度的理论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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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企业合规“双不起诉”现象的出现归因于我国单位犯罪的双罚制、以自然人为标准的单位犯罪归责原则以及小微企业发展的实践困境。企业独立意志理论及多元化犯罪治理理念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双不起诉”制度与企业独立意志理论相悖,与我国现行不起诉制度相冲突,与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竞合。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应规范企业和责任人的归责原则,实现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与自然人不起诉制度的有效衔接。(剩余556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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