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法治保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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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已形成多种法治保障方式,取得一定成效,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目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法治保障现行方式主要采用法律规范下政府间联合治理,并开展生态保护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实践中存在流域协同治理立法内容不完善、流域地方协同执法治理力度不足、流域执法与司法协作开展不畅通的困境。(剩余1001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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