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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齐克对财产权的证成路径探析

摘要:诺齐克认为,分配问题并非国家把某物按某种原则分发给个人,而是个人根据某种原则有权利拥有某物,因此为了表明与其他正义理论的区分,他用“持有”代替“分配”,提出了自己的“持有正义”理论。诺齐克对财产权的证成路径从“持有正义”的关键概念“财产权”出发,以个体的“自我所有”为基点,以被降低的洛克条件——“不使他人的状况变坏”为基本原则,推导出财产权作为自然权利的正当性,具体包括占取、转让和矫正三个方面的正义原则。(剩余715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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