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北魏监察官员的设置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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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大同市科学技术局软科学项目“北魏监察制度的当世之鉴研究”(编号:202016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要:鲜卑拓跋氏建立北魏之后仿汉制建立监察官员制度,从中央到地方均设置了相应的官员行使监察权。北魏设置监察官员既有巩固统治、扭转落后局面的考量,同时也促进了民族的融合发展,呈现出从胡汉杂糅走向全面汉化、重视监察官员自身素质、注重树立监察官员权威、形成御史和谏官各自独立的监察体系等特点,为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增添了新的色彩。(剩余696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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