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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违法所得”的认定

摘要:针对违法所得、违禁品以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等涉案財物,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专门设置了刑事没收条款。其中没收违法所得的功能在于制裁犯罪及预防犯罪再次发生。违法所得的范围不仅包括通过犯罪直接取得的财物,也包括违法所得直接产生的非经营性和非劳动加工收益。

关键词:违法所得;违禁品;审查体系;计算规则

中图分类号:D92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20-0075-03

引言

我国战国思想家荀子说:“今人之性,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剩余510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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