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快递上门“最后一公里”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没有任何通知,快递直接被放在快递驿站,甚至直接被签收;被擅自放快递柜的快递超时还要多付保管费;快递不仅不送货上门,快递驿站还以直接退货威胁消费者……如今,这些行为可能会面临严罚。

3月1日,《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行。《办法》规定了快递员未经消费者同意就不上门投递时快递企业的行政责任,最高可被处罚3万元。(剩余260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