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记录并非借条 是否借款仍需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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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因原告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与被告存在借贷关系,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查明,2022年12月,席某向黄某微信转账5000元,被告黄某出具收条,载明“今收到席某5000元”。其后,席某要求黄某还款,遭到黄某拒绝,双方由此涉诉。

庭审中,对于该笔款项,原告席某认为系出借给被告黄某的款项。(剩余23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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