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理论的体系性反思与自主构建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摘要〕 加快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需要完善作为刑法理论体系基础的行为理论。为了构建能够容纳一切行为类型的行为概念,我国刑法行为理论时常自觉或不自觉地纳入构成要件等评价阶层的要素,引发体系矛盾。梳理处于不同体系定位的行为理论可以发现,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引入评价要素来认定不作为,以及引入评价要素后如何区分行为与评价阶层,其根源是对行为概念不同功能的追寻。(剩余20012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