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持续下降对企业融资成本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一、概述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是由国内20家具有代表性的商业银行,基于其向优质客户提供的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算形成的贷款报价,经中国人民银行加权计算后公布的基准利率。LPR机制最早由人民银行于2013年建立,并于2019年通过政策公告形式对报价银行名称、报价方式与原则、计算过程予以明确。LPR在本质上来说是我国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LPR正式在金融市场中被采用是在2020年,人民银行要求金融机构在与企业签订贷款时,不得以自主设定的浮动利率作为贷款利率的基准,应使用人民银行公布的LPR作为定价基础。(剩余5776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