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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式建立农作物种子认证制度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标志着国家统一推行的农作物種子认证制度正式建立。

《实施意见》确定了农作物种子认证“统一管理、共同规范、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工作原则,明确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农业农村部在相关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明确了农作物种子认证机构的资质条件、审批程序和行为规范要求;制定了农作物种子认证推广应用的有关措施,鼓励种子企业获得认证;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作物种子认证工作的监督管理措施。(剩余30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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