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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老服务合同拟设7天冷静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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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示范文本对养老机构的入住条件及程序,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引导。根据示范文本,自签署服务合同的次日起,有7天冷静期。冷静期内,老人未入住的,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全部预付费用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剩余23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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