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讲堂:子女行使监护权,不得违背老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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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中,老人将自己的房产过户给了从小抚养大的孙女,老人晚年突患重病失能后,与老人久不来往的儿子却以监护人的身份代老人将孙女告上法庭,欲将房产要回。法院经审理认为,老人的真实意愿是将房屋赠与孙女,且房产已过户到孙女名下,儿子作为失能老人的监护人,不仅要保护老人的财产权利,更要尊重老人的自主意愿,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剩余33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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