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将建设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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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导报讯 《太原市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笔者2月28日从太原市大数据应用局了解到,根据《条例》规定,太原市将统筹规划建设太原市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用于公共数据资源的归集、存储、交换、共享和开放,以驱动数字经济大发展。

据介绍,太原市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由市大数据发展应用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运行维护。(剩余13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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