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发布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孟姣燕)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不含民办学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学前班)学生公寓价格行为。

办法明确,学生公寓按入住人数及相应使用面积分为三个类别。一类每间不超过4 人,大中专院校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8 平方米,中小学校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6 平方米;二类每间不超过6人,大中专院校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中小学校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三类每间不超过8 人,大中专院校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5 平方米,中小学校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4 平方米。(剩余251字)

目录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