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仁”“公” 关系的体用之辩

——兼论与程颐“以公言仁” 说之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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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面对佛老二学的挑战与重建仁学传统的要求,朱熹针对程颐“以公言仁”说,在批判继承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性体层面诠释了“公”为“仁体”之显现。“公”自“理”出,“仁体”只有具备“公”的性质去除私欲,才能推至天下作为一种普遍意义的德性理想。朱熹从工夫层面入手,诠释了“公”为“仁体”实现之方,要重视“克己”之实践进路,试使仁之公理内化于人自身之中。(剩余574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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