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管理制度的功能定位与价值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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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为切实回应治理任务变迁与行政法治要求,有必要在功能定位与价值权衡的基础上,探寻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管理制度的构建路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管理制度应当具备风险治理和市场调控之功能,并统筹平衡好安全保障与产业发展、动态监管与信赖保护、干预成本与治理效能之间的价值冲突。在制度构建中,可以考虑纳入包容审慎、参与型行政、信赖保护机制、敏捷治理、精巧规制、分级分类等监管理念或监管模式,以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管理制度的整体协调与高效运转。(剩余1144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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