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继承中公司章程的自治边界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一、问题的提出

章程自治是私法自治原则在公司法中最根本、最核心的展现,是公司独立人格的基石。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继承的“另有规定"属于公司法和继承法的交叉领域,具有多重规范之意义。202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其在2018年《公司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我国股东资格继承制度。(剩余16752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