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总体格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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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创新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这一重大论断既是对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举措和显著成果所作出的全面深刻总结,也为下一阶段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动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指明了方向、锚定了目标、明确了任务。“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这一重大论断具有深厚的实践基础与丰富的理论内涵,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又一重大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重大意义。(剩余191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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