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反向衔接中行政处罚时效终止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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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行刑反向衔接程序作为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有效衔接的关键枢纽,其顺畅运行对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意义重大。然而,该程序面临行政处罚时效计算难题,这可能导致“不刑不罚”的情况出现,本文通过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相关规定,并借鉴域外经验,认为引入行政处罚时效中止制度很有必要,并应合理限定其适用范围。(剩余395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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