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视域下知识产权的公共利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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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及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依据,明确将知识产权纳入民事权利范畴,其私权属性基于“劳动财产权"理论。过度强调保护知识产权会限制知识传播,影响公共利益,进而引发个体知识产权与社会整体福利发生冲突。本文从知识产权的理论基础、现存问题及解决策略三方面展开论述,旨在通过动态调整机制、举证责任倒置、紧急绿色通道等路径,助力创新激励与公共利益需求,为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提供一些参考。(剩余358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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