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司法监管化的金融监管 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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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从分立向融合逐渐转变,引起学界对“政策逻辑”与“法律逻辑”的争议。从实际操作来看,金融司法监管化的核心做法是通过遵循有关机关的监管文件解决金融合同纠纷,可以看作是一种形式主义司法向实质主义司法的转变。然而,在实际运作中,各地区各级法院出现因区域特点、解读角度不同等原因造成的同规章不同评价的问题。(剩余401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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