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关系的司法认定

——从珠三角外卖骑手典型案例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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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形态是新商业模式、新技术与新就业观念等相结合所产生的新型就业模式,其中以平台就业为典型代表。“平台+个人”的新型用工模式呈现高度灵活化、自主化、多样化的状态,劳动关系从属性弱化特征十分突出,产生了劳动关系界限模糊的问题。如何合理认定新业态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现行制度框架下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的重要前提。(剩余40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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