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分享

揭秘“事实董事”:从内涵到认定

当前的发展趋势是,无论是因程序瑕疵、任职资格缺失所带来的当事人无意为之的事实董事,还是为逃避董事责任、免予任职资格审核的当事人有意为之的传统概念上的影子董事和事实董事,如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垂帘听政、越俎代庖,幕后指挥或是直接干预公司决策,都可被作为事实董事追究责任。公司和参与公司管理的个人都应保持警惕,避免出现事实董事,这符合公司和个人两方面的利益

按现代公司法和公司治理基础规则,被任命为董事的人是“董事”,没有董事名义但实际上在行使董事职责的人也是“董事”。(剩余6878字)

网站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PDF下载),如需保存文章,可以选择【打印】保存。

畅销排行榜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