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因对方拒绝离婚而作出财产让步,是否属于受到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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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与晓娅在婚后发现性格不合,我提出离婚时她坚决不同意,直到我承诺让出房产她才同意。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她,其他财产平均分割。现在我后悔让出房产,认为做此决定是受到了她获得房产才肯离婚这一要求的胁迫。请问,我能否诉请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剩余245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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