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就读私立学校,高额学费应该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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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9年冬,我与孙某某离婚时约定,10岁的儿子随我生活。孙某某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并共同承担儿子额外合理的医疗费、教育费。孙某某虽然一直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但从不关心儿子的学习情况。2024年9月,我为儿子选择了私立高并支付了半年学费、住宿费及校服费共2.68万元,要求孙某某承担1.34万元,但孙某某认为我未与其协商且收费标准远远超过了普通公立学校,他只同意支付普通高中的学费、住宿费、校服费。(剩余2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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