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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里辱骂、诋毁他人,应如何承担违法侵权责任

问:

我与徐某确定恋爱关系后,引发徐某前女友刘某的嫉妒。刘某无故挑起事端,多次在她与徐某共同朋友及关联人员微信群中对我进行辱骂、诋毁,内容恶毒,不堪入目。我要求刘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我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却遇到刘某的拒绝。请问,刘某的违法侵权行为应受到怎样的处罚?我该如何维权?

答:

首先,刘某辱骂、诋毁他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罰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剩余1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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