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要发“有名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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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姐和表姐夫属于闪婚,当初我们都不看好这段婚姻,因为表姐夫的能力和学历都不及表姐。但几十年过去了,表姐和表姐夫依然举案齐眉、相敬如宾。

问表姐,结婚都好几个七年了,这些年就没“痒”过吗?表姐说,她和表姐夫的婚姻虽然平淡,但彼此很默契,现在她一抬手,表姐夫就知道她想拿什么东西。我揶揄表姐,问她是如何把表姐夫训练成“她肚子里的蛔虫”的。(剩余5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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