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未迁出,能否获得土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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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于2014年从外乡嫁入楼南村民组与唐某结为夫妻,为了能在日后分到承包地,我把户口也迁到了唐家。2019年1月,我与唐某登记离婚回到娘家生活,但户口一直未迁回。2022年,楼南村民组因部分土地被征收获得一笔土地补偿款,村民组研究决定按人头分配,但公布的名单中没有我。村民组的理由是我与唐某已经离婚,不再属于该村民组的村民了。(剩余3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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