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渤海国府州县制度与地方统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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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渤海建国之初,在地方统治上沿袭了唐朝安东都护府的旧制,在不健全的府、州外壳下进行羁縻统辖。在文王大钦茂统治后期,渤海开始效法唐制,着手建构地方府、州、县体制。宣王大仁秀全面厘定地方行政建置,全境共置15府、62州、200余县,确立了府—州—县三级地方统辖体制。随着地方行政建置的发展定型,渤海地方基层统治也发生了质变,统治中心地区的首领阶层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被中原式的中央集权统治所取代。(剩余982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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