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古韵·开发新声

——关于古筝重奏校本课程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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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对课程管理做出了要求:“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同时,应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状况,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的课程。”学校在校本课程的开发和选择上有主动权,可以选择性开发与本学校办学宗旨、办学特点以及学生实际情况相符合的校本课程。(剩余496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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