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我国将建九大林草中药材生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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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下称《指南》),我国将在大小兴安岭、长白山、三北防风固沙区、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区、黄淮海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云贵川地区、岭南地区、青藏高原等地区建设林草中药材生产区。

《指南》介绍,利用林下土地资源生产中药材,不与粮争地,契合国家关于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要求。(剩余59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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