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常龙:永葆初心使命 践行法治思想

——访著名律师、山东大学教授、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高级顾问胡常龙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胡常龙,男,1968年12月生,山东即墨人,汉族;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本科、山东大学法学院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检察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时担任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高级顾问;曾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法官,主审或参与审理重大刑事案件百余起;2003年7月至2004年8月借调至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办公厅工作一年,担任助理审判员。(剩余5275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