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黑客技术获取游戏商品的行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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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网络游戏的发展普及,利用黑客技术篡改手机游戏的网络数据包,非法获取游戏商品的行为屡见不鲜。对于该行为性质的认定,存在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和盗窃罪的争议。游戏商品是游戏运营商通过写代码、编程制造出来的虚拟商品,是一种虚拟财产,其本质上是电磁记录,其法律属性为数据属性,不具有财产属性,不应认定盗窃罪。(剩余372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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