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在借条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行为性质及民事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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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对法定代表人在借条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行为法律性质的认定,应当在分析加盖公章具体情形的基础上,结合盖章位置、合同性质、目的等因素综合判断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相对人对法定代表人以企业法人名义提供担保是否属于有权代表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的,不属于善意相对人,该担保行为无效。法人对担保行为无效存在过错的,应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剩余456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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