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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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8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共1510名,代表全国3500多万名党员。

会议内容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华国锋代表中共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政治报告;听取叶剑英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通过了经过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选出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当选的中央委员201名,候补中央委员132名。(剩余22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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