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学”界域指认的偏误与匡正
摘 要:当前“纪检监察学科建构”在学术界和理论界如火如荼的进行,但出现了建构界域的泛化和偏误。因此,对其界域的指认要以“事实生成”和“学科自身规定”为依据,以其政治性与意识形态性、以具有专业素质和能力的人才、专业语境和领域的生成、学科自身发展规律等匡正纪检监察学界域。目前在学科建设上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廉洁思想的概括,提炼纪检监察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思想,对纪检监察案件自身构成要件以及和法律案件构成要件的区别研究,实现不同视域和维度的纪检监察学科建构。(剩余1237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