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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史学的发展路径:基于三个问题的思考

摘要:在我国现行学科体系下,欲回答“法史何为”的追问就有必要坚持法史学的“法学化”取向,即法律史研究需要借鉴历史学研究方法,但其学科属性归于法学而非历史学,否则不利于有效解释将“法律史”放在“法学”学科下的设置意义。为发展繁荣法史学研究事业,将法史学“方法化”是一个可操作的路径。统合“向外”与“向内”及“历史”与“法学”的研究视角,是法史学的方法论价值所在。(剩余129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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