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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小新2020年2月28日入校时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并于当天14时32分交纳了保险费,保险公司给其出具了发票。保单上打印的保险期限自2020年2月29日零时起至2021年2月28日24时止。小新在2020年2月28日20时由于意外从楼梯摔落受伤,共花费医疗费十余万元,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未生效为由,拒绝理赔。(剩余72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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