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代收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吗?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问:宋某曾向我借钱,当时口头约定一年后还款,随后宋某提供了他妻子的银行账户用于收款。现在宋某没有还款,并且和妻子正在闹离婚。请问,这笔借款是否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债务?

胡先生(广东顺德)

律师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剩余201字)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