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中隐私权与知情权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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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框架内,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被列为不予公开的例外条款触及了公众知情权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虽然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与第三十二条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程序作了一定规范,但是在立法和执行层面仍存在认定规则不明确、征求第三方意见程序不完善和公开豁免条款长期得不到适用等问题。(剩余1110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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