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庄子》中的辩者之言与不言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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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庄子》文本中,“言”字有动词和名词两种用法。当用作动词时,“言”作“说、描述”讲,如“予尝为女妄言之”;而用作名词时,“言”有两种意思:其一,作特指用,指某段话或某种言论,如“吾闻言于接舆”;其二,作泛指用,即抽象的“语言”这一对象,如“言恶乎隐而有是非”。可见,《庄子》的“言”具有“语言”之义。(剩余4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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