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假结婚”避税,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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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和妻子通过中介找到了房屋卖家李女士,经过协商,房屋成交价格定为3870万元。为逃避200多万元税款,中介公司提议张先生和妻子离婚,再与卖家李女士结婚,两人在婚内办理房产过户,之后再离婚。买卖双方同意了这一提议。当日,买卖双方便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购房定金为200万元,现场交付20万元,剩余180万元于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补足。(剩余35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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