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资质向他人荐股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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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资质就敢开公司荐股牟利,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判决张某、董某犯非法经营罪,依法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有期徒刑1年,判处罚金120万元、12万元。

2020年至2023年间,张某先后创立两家信息咨询公司,未经国家证券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招募业务员,通过拨打电话等方式向他人推荐股票,违规收取服务费盈利。(剩余22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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