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权 勿忘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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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知假买假”能否“退一赔十”?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个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回应这一争论已久的话题。食品“知假买假”,即购买者知道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然购买并维权,这一行为建立在惩罚性赔偿制度基础上。

法律支持和倡导的是消费者理性维权、诚信维权,而非敲诈勒索、不当得利。过去,各地对“知假买假”的态度不同,职业打假人倾向于涌入对职业打假支持率高的地方进行打假,造成当地司法资源损耗,也让其他地区面临社会监督的空缺。(剩余6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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